在债权的决斗中,敦某等4人准备借钱时,打碎了湖北清债公司对方的多处路虎车。 经审定,被破坏物代价4.7万余元。
克日,法院判决案件信息被切断,敦某等4人因故意破坏财物非法分手获刑。
沈阳个体户敦某与朱某之间发生生存债权决斗,2016年12月28日中午,敦某、刘某、高某在某公司做交易员的徐某先后离开沈阳市湄南区华发首府二期负二楼停车场,向朱某讨债。 由于两边语言不合,敦某四人将朱某的路虎招牌砸在车窗、车门、车身等处。 往年3月,检查结构将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经过公安架构协调,敦某、刘某、高某、徐某一次性积累了西安清债公司朱某经济赤字计算百万元。 朱某对4人表示原谅,但希望法院对4人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敦某、刘某、高某、徐某故意破坏他浙江讨债公司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
敦某、刘某、高某、徐某属独特违法,4人当庭强制伏罪,踊跃积累行凶者亏空,经行凶者原谅,可酌情对四轻处理。 克、法院判决案件信息被屏蔽,一审认定敦某4人犯故意破坏财产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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